各相关单位及实验室:
根据学校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总体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动物废弃物回收工作,维护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卫生,学校决定对实验动物废弃物实行定期集中回收处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自2020年5月6日起,实验动物废弃物与实验危险废液废固的回收同步,安排在学期内每周四(节假日另行通知)进行。
2.实验室如有特殊回收需求,请联系实验危化品服务中心上门回收。联系电话:029-87092436 87092439。
二、回收地点
南校区:农科楼、林学院、科研楼等;
北校区:理科楼、食品楼、四号楼、动科学院、老昆虫博物馆楼、农药中心、植物所等。
三、相关要求
1.各相关实验室在集中回收前应将实验动物废弃物规范包装,妥善暂存。(回收流程及包装要求详见附件1)
2.每周三16:00前在工作群中(群号:551494352)提交《实验动物废弃物回收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
3.实验危化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每周四在指定地点负责回收,各实验室确定专人做好交接工作。
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1.《实验室动物废弃物回收流程》
2.《实验动物废弃物回收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