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实验危险废弃物回收工作,维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秩序,确保校园环境安全整洁,经与处理公司协商,决定采取定期集中方式开展实验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实验危险废弃物在学期内每周四进行回收,节假日另行安排。
二、回收地点
实验危险废弃物回收分为南、北两个校区。其中南校区有:水建学院、农科楼、林学院、科研楼、经管园林楼共5个回收点;北校区有:理科楼、食品楼、动医学院、动科学院、老昆虫馆、农药中心、旱研院、水保所共8个回收点。
三、人员安排
1.各实验室需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危险废弃物回收报备工作,于每周三12:00前填写并通过工作群向实验危化品服务中心提交《实验危险废弃物回收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工作群号:551494352。
2.实验危险废弃物回收时,各实验室需指派一名负责人与回收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回收并现场签字确认。
四、其他事项
实验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理流程工艺复杂,成本较高,学校鼓励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废弃物分类,在不违反环保法规且确保人员、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对普通实验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混入实验危险废弃物,增加不必要的处理成本。各实验室如有特殊需求,请与学校实验危化品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9-87092439 029-87092125。
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