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内文件

议事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13  浏览次数:


   

1.处务会议是处内决策的重要形式,是处内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处务会议研究决定。

2.“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部门重大决策、部门重大人事变动、部门重大项目安排和部门重大资金使用,其中重大资金使用指1万元以上,超过10万元的资金使用及支出还需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

3.处务会议由处长、副处长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

4.处务会议由处长主持,会议议题由处长和副处长根据提议共同商定,综合科科长负责记录。

5.处务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6.处务会议实行处长负责制,在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处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记录人员应真实记录每个参会人员的具体意见。

7.处务会议讨论形成决议的事项和主要内容,记录人应认真做好记录或形成纪要,专人保管,以备查询。

8.回避制度,议题与本人、亲属、配偶等有关的内容,本人应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