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
2.公务接待由综合科统一负责、完成用餐地点、用餐标准的联系和确定工作。
3.公务接待结束后,参与用餐的接待人员要及时、认真核对用餐信息,签字确认并负责后期报销事宜。
4.超出《公务接待申请单》接待范围、接待标准的部分,由参与接待的人员承担相应的费用,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主管处长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